12月26日,莆田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,经营性物业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,项目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、贷后管理不到位,表外业务未审慎核查贸易背景真实性,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,合计被处以105万元罚款;林志芳(时任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营业厅主任)天载配资,被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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